华山中学宿舍生活老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草案)住校生管理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补充,也是生活老师日常工作的重点所在,生活老师不但肩负着住校生住校期间的管理,更重要的是时刻教育、指导、帮助他们适应住校生活,做到管理严格,服务周到,让学校放心,让家长满意及住校生能在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中专心学习,从而使我校的宿舍管理模式形成亮点,富有特色,为此为了更好发展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岗位设置每栋宿舍楼设生活老师4个,男、女宿舍各2个,专事住校生日常事务性管理,与保洁员一道共同服务于辖区住校生。二、录用条件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善于语言交流和情感沟通,年龄在3545岁之间,高中(含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女性,特殊情况年龄可做适当调整,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三、工作范围及任务全面负责辖区内住校生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和住校生的生活指导,解决住校生住校期间存在的各种生活、思想、行为等问题,熟识住校生、了解并掌握其生活、学习等信息,全面检查、分析、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以及解除教学一线的后顾之忧,卫生清扫保持情况和宿舍公物使用完好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