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云(天津)众创空间有限公司生物云众创空间创业导师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借鉴利用社会创新智力资源,提高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生物云众创空间实施创业导师计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业导师从成功企业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金融等专业机构人员、科技技术专家等领域聘任,为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第三条 创业导师接受生物云众创空间的领导,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物云众创空间聘请的所有创业导师。第二章 创业导师的聘任第五条 创业导师的来源(一)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二)行业、大学、研究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三)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四)其他科技领域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第六条 聘任原则(一)致力于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创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二)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三)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