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协议书甲方:*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期限为 1个月,自2010年8月5日起至2010年9月4日止。二、工作任务:1、 甲方安排乙方在设室内装计师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因甲方生产(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三、劳动报酬: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1、*元(人民币)/月(大写:壹仟捌佰元整 ),奖金、提成以及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2、试用期满待遇为:*元/月,无奖金,提成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项目的具体工程额计算:工程额为1万以上,30万以下的项目,提成为2%;工程额为30万以上、50万以下的项目,提成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