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管理规定1 目的为建立规范、合理、动态的劳动用工管理程序,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人员。3 职责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4 定岗定编4.1公司实行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4.2公司下属各单位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对各自单位各岗位进行工作分析,编制各岗位岗位说明书,作为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培训、绩效考评的依据。4.3岗位划分公司除董事、监事外,总经理及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据工作性质分为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 管理岗位分为:高层、中层、主管层、办事员。高层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层为中心总监、工厂厂长、副厂长、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能中心直属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层为分子公司、工厂下属部门经理(副经理)、职能中心直属部门主管、生产车间主任(副主任)。- 生产岗位分为: 调度、段长、车间工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