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细则一、基本信息1、事项类别及名称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名称: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细则2、审批编号05-004173443-S-04-00-003、实施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区卫计局”)。4、联办机构无5、服务对象法人。6、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7、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至35%法定时限内,受理申请至做出审批决定(含制证)7个工作日】8、咨询电话区卫计局窗口电话: 05927558560 ;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台电话:05927558557。9、监督电话区卫计局投诉电话:0592-7036872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台电话:05927558
2、168。10、办理形式窗口申请或网上申请二、政务服务人员卫计局卫生监督员、助理监督员、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卫生监督员应参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厦门市法制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取得由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证;通过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取得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证。助理监督员应参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厦门市同安区卫计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并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收件人: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人员(卫生监督员或卫生监督协管员)受理人: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人员(卫生监督员或卫生监督协管
3、员)审查人:卫计局卫生监督员、助理监督员(材料审查由卫生监督员或助理监督员,现场审查应包含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决定人:首席代表制证人:卫生监督员或卫生监督协管员送件人:卫生监督员或卫生监督协管员、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制证1、申请1)办理条件:无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办理条件: 1、年满 18 周岁;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管理。2)办理方式:将纸质材料直接带到区行政服务中心
4、卫计局窗口申报;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 (由设计方提供) 。(1份)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受理窗口或网上审查人员依据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材凭证,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审查人应在申请人申请后2个工作日完成预审,预审通过后即时出具受理通知
5、书,并反馈给申请人。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3、审查1)审查内容:a)对申请材料的法律合法性进行审查b)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2)审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3)审查方式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该申请事项的决定;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同意该申请事项的决定。4)审查要点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行政许可: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与实际不一致的,不予发放认可书;4、决定决定书的形式为: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认
6、可书。5、证件制作与送达制证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决定制作证件,证件名称为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认可书,证件由卫计窗口即时送至综合窗口,并由综合窗口统一信息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及时取件,在服务对象取件时,应出具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认可书及送达回证。以上各种文书及证件10个工作日内送达。3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申 请收 件审 查办 结 告知当事人告知补正 资料不全或有错 退 回不符合申请条件承办卫生监督员即时办结(承诺期限)6、决定公开证件制作人员根据审查人员决定制作证件后,即时进行数据录入系统并通知监督科室,并根据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7、收费条款本事项不收费。8、咨询区卫计局窗口电话: 05927558560(冬季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夏季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即时回复区卫计局咨询电话:0592-7036872(24小时) 即时回复信函咨询: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路凤山二里79号(卫计监督所)办公室(7个工作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