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业务扩充工作制度0引言为了维护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电、用电行为,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业扩报装的管理工作。2职责业扩报装管理工作由市场营销部负总责。3管理内容3.1新装、增容用电管理规定3.1.1任何单位和个人因用电需要,向XX供电公司初次申请报装或销户后重新申请报装为新装用电。用电单位和个人因增加用电设备而向XX供电公司申请增加用电容量即为增容。3.1.2客户应在新建受电工程项目立项阶段与XX供电公司联系,就工程供电可行性、用电容量、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此规定办理,XX供电公司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对接入电网并影响电能质量的各种干扰源用电设备,必须进行对电能质量影响的技术评估,并能采取措施,防止对电能质量的影响,以达到国家标准。3.1.3XX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办理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和县城区范围内低压客户的业扩报装工作,各供电所负责办理各自管辖范围内低压客户的业扩报装工作,市场营销部、各供电所实行“一口对外,一条龙”的服务宗旨,其他部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