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发 电 单 位 盟 委 办 公 厅 、行 署 办 公 厅 签 批 盖 章 张 英 存 于 春 丽等级 特急明电 办会通字 201725 号 兴机发 号中 共 兴 安 盟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兴 安 盟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厅关于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筹备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的通知各旗县市委、人民政府,盟委有关部委,盟直有关部门:盟委、行署定于 2017 年 5 月 5 日上午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筹备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二、时间和地点5
2、 月 5 日(星期五)9:00 在盟党政大楼二楼联席会议室召 2 开,会期半天。三、参会人员1、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兴安军分区有关领导;2、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右前旗政府主要领导,统战部长、民宗局长。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五个专项组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1、请各旗县市委办公室、盟直部门务于 5 月 4 日 17:30 前将参会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至现场会筹备办,联系人:王磊,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266035、8266036。2、请筹备办各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做好会上发言准备,主要汇报
3、近期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3、与会人员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请人代会,不准迟到早退,确需请假的须向盟委、行署分管领导请假。附件:参会人员名单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厅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2017 年 5 月 4 日 3 附件参 会 人 员 名 单盟直相关部门负责人(9 人)张国平 盟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春友 盟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 吕学飞 盟委办公厅副主任肖启峰 盟行署副秘书长曹善淑 盟委统战部副部长李彦华 盟民委副主任刘建新 盟公安局副局长刘 楷 团盟委书记董 华 盟民委副主任各旗县市参会人员(11 人)王英杰 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云峰 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统战
4、部长吴金德 乌兰浩特市副市长吴春玲 乌兰浩特市民宗局局长王晓欢 阿尔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春军 阿尔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光辉 阿尔山市民宗局局长李振林 科右前旗委副书记、旗长 4 李建民 科右前旗委常委、统战部长乌兰格日乐 科右前旗副旗长希恩塔本 科右前旗民宗局局长筹备办成员(8 人)康红波 团盟委副书记高爱军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长孟祥惠 盟接待办接待一科科长张立夫 盟委统战部副科长亢立勇 盟委统战部科员周 艳 盟创建办副科长王 磊 盟民委副科长洪 亮 盟民委科员观摩点负责人(7 人) 钱玉成 盟文化产业办主任刘 东 盟消防支队政委李玉梅 兴安盟检察分院政治部主任包永梅 乌兰浩特蒙古族小学校长万晓晶 乌兰浩特火车站站长王 舒 科右前旗兴科社区书记、主任陆启国 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