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竞赛日程的编排的原则1.按照规则规定,全能项目以及径赛各赛次之间,要保证有最短间隔休息时间。比赛的最短间隔时间为: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1000米以上各项不在同一天;全能各单项间休息30分钟(最后一人结束比赛到下项比赛第一开始)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尽量把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3.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塞后间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5.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等。6.跨栏项目一般都安排在各单元的第一项,还可排在长距离竞走、跑之后进行。7.决赛时预计能破纪录的项目,可分配到各个比赛单元,尽量排在下午,并留出发奖时间。8.同一时间不要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9.在进行竞走、长跑时,最好不安排标枪等长投项目。10.撑竿跳高要考虑阳光的照射方向和比赛时间较长,最好安排在上午早些时候进行。11.接力比赛项目最好安排在单元最后或下午最后一项进行,以便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