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2009-10-29 来源: 作者: 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 一、 项目核准(一) 依据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04第20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第19号令) 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2007第74号) (二) 项目核准行政主管部门: 辖区发改委或经贸委 (三) 项目核准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发改委)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影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查意见书 6、根据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交通、电力、水利部门意见等) (四) 项目核准程序:l、申请:建设单位向核准机关(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受理: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