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进口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青浦区审批权限内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进口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审批事项代码: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三、办理依据关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政发1998383号)第四条:外经贸主管部门按加工贸易分级审批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时,对照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一并办理审批进口不作价设备。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青浦区经济委员会(二)审批内容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三)法律效力企业持我委颁发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后到海关办理相
2、关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四)审批对象注册在本区并且加工贸易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企业。五、审批条件新办、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免税进口和使用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设有独立专门从事加工贸易(即不从事内销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厂或车间,并且不作价设备仅限在该工厂或车间使用。 (二)对未设有独立专门从事加工贸易的工厂或车间、以现有加工生产能力为基础开展加工贸易的项目,使用不作价设备的加工生产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期限内,其每年加工产品必须是以上属出口产品。2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的条件。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网
3、上平台申报,提供纸质合同。(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新办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1不作价设备申请报告 原件 2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2经营企业原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绩的材料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3与外商签订的不作价设备合同或协议原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4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原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5 不作价设备清单 原件 5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6 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3 7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8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1 纸质 在有效期内9 其他有关材料2依申请变更
4、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1不作价设备变更申请报告 原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2经营企业原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绩的材料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3与外商签订的不作价设备新合同或协议原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4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原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5 不作价设备变更后清单 原件 5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6原不作价设备批准证原件和复印件 1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7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复印件 1 纸质 与原不作价设备批准证一致8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1 纸质 在有效期内9 其他有关材料八、审批期限(一)申请期限无(二)受理期限纸质材料
5、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三)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3.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
6、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2.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1.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外经贸科接收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西裙楼218室2.网上接收5 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二)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青浦区公园路100号西裙楼218室(二)电话咨询(021)59734847(三)网上咨询无(四)电子邮件咨询无(五)信函咨询无十四、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04室(二)电话投诉(021)59728371(三)网上投诉无
7、(四)电子邮件投诉无(五)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04室邮政编码:201700十五、办理方式(一)一般程序1业务描述企业登陆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后,按规范填写申请,完成后通过网络传输申报资料;向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外经贸科(青浦区公园路100号西裙楼218室)递交对应材料,待加工贸易业务申报经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领取对应的盖有“加工贸易业务专用章”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2适用情形适用新办、变更的申请办理。十六、决定公开无7 附 录 1办事流程示意图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向 EDI 中心(技术支持部门)提出申请,安装企业申报端,办理加工贸易入网手续。EDI 中心地址:浙江中路 400 号春申江大厦 803 室; 联系电话:63518609、63518610、63518611。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申请颁发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批准证网上退回附 录 2行政审批申请文书(填写示范文本)无9 附 录 3审批办理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标准)目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