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依法治国敬畏法律,是因为法律作为限制公权力的利器,是约束官员恣意妄为、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枷锁。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领导应当是各级官员必须恪守的法治信条。将依法治国的第一要义理解为“依法治民”,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的严重误读,也是不少官员尤其是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敬畏民意,是因为民意是正义和公道的发源地。古语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顺民者昌、逆民者亡”,可见民意的重要性。“执政为民”是全体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和努力实践的信条。只有对民意真正持一种敬畏之心,才可能真正体察民情,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责任,是因为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潜台词”,责任意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理念。责任追究机制乃是高悬于“一切有权力的人”头上随时可能坠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官员的官德修炼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我反省能力,不断清除积淀于灵魂深处的陈腐观念。这就要求官员应当“诚信”而不应“迷信”。衡量现代官员诚信与否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