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机房管理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强化电信机房的安全、保卫、消防、环境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各电信分公司实现机房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机房管理达标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2条 机房管理的总要求是:局站、机房现场需有明确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健全,进出、作业及施工管理到位,现场维护作业计划落实,机房和通信设备运行安全,现场环境卫生、整洁、规范,消助管理严格,电缆孔洞防火封堵规范,用电安全保障周密:第3条 本标准仅从电信机房及局站安全、现场作业、环境、消防、用电、设施管理等方面规范机房管理,.凡与设备、网络直接相关的维护和作业管理要求,见相关维护规程和管理办法。第4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辖治的电信机房,除符合本管理标准所列规定外,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人防、抗震、电力引入及使用等有关规范要求。第5条 机房维护责任单位要把机房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维护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机房管理情况;各电信分公司每年要检查本地网机房管埋情况;省公司将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