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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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工作手册北 京 市 统 计 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9 年 7 月目 录1.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的通知 12.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的通知 23.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的通知 3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 45.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 76.调查表式127.调查小区封面158.户主姓名底册(样表)169.户籍资料记录表(样表)1710.流管资料记录表(样表

2、)1811.填表说明 1912.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管理和培训规则2613.调查摸底和调查小区地图绘制规则 2914.登记、复查规则3215.编码规则 3516.附录(1)资料报送安排37(2)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样表)38(3)登记汇总表(样表)38(4)户籍资料记录汇总表(样表)39(5)流管资料记录汇总表(样表)39(6)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40(7)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地区行政区划代码 41(8)北京市区县代码 43(9)各省、港澳台及国外代码 44(10)调查小区地图45(11)调查小区地图图例46(12)交接单(样表) 47(13)装箱单(样表)48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

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62 号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 2009 年 8 月在你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现将试点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协助我局完成此项工作。附件: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表填写说明国家统计局二九年七月十四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的通知京统发2009101 号东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房山区统计局、调查队:为了解人户分离现状及原因,探索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查准人户

4、分离人口,为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国家统计局决定在我市东城区景山街道汪芝麻社区居委会、宣武区白纸坊街道右北大街社区居委会、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开阳里第四社区居委会和房山区拱辰街道长虹社区居委会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试点区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试点调查的组织实施,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地完成试点工作。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二九年七月十五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的通知京统发2009102 号东城区、宣武

5、区、丰台区、房山区统计局、调查队:为了解人户分离现状及原因,探索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查准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国家统计局决定在我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为做好此项调查工作,市局、总队制定了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二九年七月十五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一、调查目的为了解人户分离现状及原因,探索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查准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特进行本次试点调查。二

6、、调查范围本次试点调查在北京市东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房山区各抽取一个社区居(村)委会进行。三、调查对象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抽中社区居(村)委会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包括两部分人,一是 2009 年 7 月 31 日晚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二是户口在本户,2009 年 7 月 31 日晚未住本社区居(村)委会区域内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四、调查内容(一)按户填报的有:户编号,户别,住本户、户口在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户口在本户、不住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户口待定的人数,

7、港澳台人数,外籍人数等 8 项。(二)按人填报的包括两个部分:1.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登记地状况、来京日期、是否参加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登记、登记日期、登记地、户口性质、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来本户居住时间、来本户居住原因等 13 项。2.户口在本户、不住在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开本户时间、离开本户原因、调查时点居住地、获取信息来源等 7 项。五、调查标准时间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 日零时。六、调查的组织实施(一)调查的组织领导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统一领

8、导,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试点所在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调查的具体实施。(二)调查方式本次试点采取两种调查方式:一是到相关部门走访调研,了解部门行政记录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统计方法;二是派调查员到抽中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入户登记。(三)开展部门调研入户调查前对公安、计生、民政、流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各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和管理的相关情况,研究如何将部门行政记录更好地应用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四)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可由统计机构或基层组织中相关人员担任,也可从社会招聘,应熟悉调查小区

9、的基本情况。原则上每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员,平均每五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7 月 25日前完成调查员、调查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五)调查的宣传工作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机构要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要对各级领导讲明试点调查的意义,特别要讲清调查数据仅为人口普查积累经验,不作为评价本地区相关工作的依据。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他们所有参与调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会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六)调查小区的划分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调查小

10、区划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每个调查小区100 户、250 人的规模将被抽中社区居(村)委会划分为若干个调查小区。划分调查小区时,应明确社区居(村)委会以及调查小区的边界,标明调查小区内的重要地理要素,标明调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并编号,做到调查小区地域完整。7 月 15 日前完成调查小区的划分工作。(七)部门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组织抽中地区对部门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并将部门资料按照调查小区范围进行划分。7 月 25 日前完成部门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八)调查摸底工作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组织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摸底工作时间为 2009 年 7 月25-31 日。调查指导

11、员、调查员要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全面扫描,逐户访查,绘制调查小区地图 ,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由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在当地派出所和基层组织的协助下进行。(九)入户登记、复查工作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组织完成入户登记、复查工作。入户登记时间为 2009 年8 月 1-10 日。调查员入户登记时,要逐人逐项登记各个项目,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指导员要及时组织调查员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1-12 日。复查工作采取自查和互查两种方式进行,对相关情况要进行重点核查。(十)调查表编码调查表的编码工作在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的统一组织下

12、,在调查登记结束和复查、逻辑审查无误后进行。调查员负责调查表的编码,调查指导员负责对编码工作进行抽查和验收。编码工作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3-15 日。(十一)调查表的报送调查员在完成登记、复查、编码工作后,要将调查表以调查小区为单位收集,填写调查小区封面,并将调查小区封面和调查表交给调查指导员。(十二)数据处理、资料分析与管理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数据录入程序的研制,并组织试点地区完成数据录入工作。9 月 5 日前将录入数据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后,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与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共同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调查表的管理和

13、保存。(十三)物资准备本次调查的调查用表、调查员物资及入户礼品由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负责准备。(十四)工作总结调查工作完成后,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工作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一、调查目的为了解人户分离现状及原因,探索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查准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特进行本次试点调查。二、调查范围本次试点调查分别在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汪芝麻社区居委会、宣武区白纸坊街道右北大街社区居委会、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开阳里第四社区居委会、房山区拱辰街道长虹社区居委会进行。三、调查

14、对象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抽中社区居(村)委会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包括两部分人,一是 2009 年 7 月 31 日晚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二是户口在本户,2009 年 7 月 31 日晚未住本社区居(村)委会区域内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四、调查内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表包括以下内容:(一)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住本户、户口在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户口在本户、不住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户口待定的人数,港澳台人数,外籍人数等 8 项。(二)按人填报的包括两个部分:1.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登记地状况、来京日期、是否参加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登记、登记日期、登记地、户口性质、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来本户居住时间、来本户居住原因等 13 项。2.户口在本户、不住在本社区居(村)委会的人口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开本户时间、离开本户原因、调查时点居住地、获取信息来源等 7 项。五、调查标准时间本次试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 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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