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根据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一一级负荷1.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电力负荷,属于一级负荷。2.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3.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为保证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禁止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常用的应急电源可有以下几种: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蓄电池。二二级负荷1.当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或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电力负荷,属于二级负荷。2.对于二级负荷,要求采用两个电源供电,一用一备,两个电源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