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路条”就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同意开展该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现在又出现了所谓“小路条”,即省级政府同意将该项目列入本省建设规划的批文。“小路条”在做了项目初可研,并进行审查后,由建设单位向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列为省建设规划。“大路条”应当在有“小路条”的基础上,有了工程的可研报告,由省级政府及项目投资方(最终投资方,不是投资方的代理机构)共同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有了“大路条”即可开展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报告,接入电力系统报告,地质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灾害论证报告,压伏报告,无考古文物证明,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报告等,并通过审查。在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由项目投资方递交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发改委递交国务院会议通过后,就可以得到项目立项的批文。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包括作可研阶段国家要求的各种批文等)。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程序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电源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开始,到电源建设项目批复开工之间的全部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一)电源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