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是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和管理运营,是四平市政府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为加快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发展步伐,加强对入驻园区企业的管理服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园区管理制度是为电商企业的商务配套、商品销售等服务提供保障。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的入驻企业,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入驻企业统一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第二章 企业入驻条件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入驻园区:1、电子商务平台类企业1)必须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权证办理在四平市内;2)注册会员数200家以上;3)企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上;4)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5)积极支持园区创业基地推荐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6)年公司流水在亿元以上。(?) 2、电子商务销售类企业 1)必须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权证办理在四平市内;2)拥有工作人员10名以上; 3)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