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乡镇网点管理细则为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管理,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本县所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点。一、定义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2.电商设备: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运营,由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的设备,包括台式电脑、液晶电视、上网行为数据管理器、桌椅、门头等设备。二、设备管理1.乡镇服务网点的设备是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乡镇服务站站长要对所有的运营设备有签收、审验和维护、保养的职责。2.乡镇网点站长在收到设备的同时,即时审验并签接收单,并将配送单交给物流配送人员,如有配件不齐全或者破损,请及时与县运营中心联系告知。3.各服务站站长要协助安装人员提前把背板安装好,并按要求把安装电脑、电视位置腾空,将需要安装的电脑、电视等设备放在该区域,等待安装人员安装。如未准备好,请提前通知县运营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安装人员联系,否则设备安装工作将会受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