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陈佳喻和朱丹人出资,设立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3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1条 公司名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广埠屯咨询广场189号 1楼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6条 公司经营范围: (1)以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2)通信信息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为主要经营范围(3)同时还可以经营一些产品的销售与维护;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