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联合推广合作合同(“甲方”): 地 址: 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乙方”):地 址: 在友好合作、互相谅解从而实现双赢的共同认识基础上,就甲方在乙方投资拍摄影视剧 (暂定名)中进行产品联合推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1.乙方作为央六数字电影 (暂定名,以下简称“影视剧”)、院线电影 (暂定名,以下简称“影视剧”)的出品单位,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该影视剧中为甲方提供产品推广资源及相关服务。2.乙方享有该影视剧项下所有视听作品、电子资料及文字、图像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乙方可授权甲方使用该影视剧的视频、视频片段、剧照和其他文字图像资料作为企业的宣传资料进行使用。乙方承诺拥有该影视剧的著作权、发行权及独家招商权,并对该影视剧及影视剧的相关出品文件的著作权享有相应的处分权。该剧中甲方品牌内容展现不构成剧中演员对甲方品牌的代言,甲方不得擅自截取该剧中人物形象单独用于平面、音像、网络等广告的任何商业用途,(如甲方需要片中剧照,由乙方提供使用)否则构成违约和对演员的肖像侵权,相关法律责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