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协议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根据 号文件精神,为增进 民生福祉, 将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以丰富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度按期在甲方确定的场地播放 场电影。每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 元。 场共支付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包含乙方播放电影所有的相关费用)。2、播放电影所需要的场地由甲方确定和提供,播放内容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审核确定,严禁播放不合时宜,负面淫秽影像。3、如遇突发状况(天气原因等)电影不能按时放映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4、乙方所有提供的电影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先关规定,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影片为已购买、获得放映版权的影片,并授权可在甲方区域内播放。所有由版权问题产生的纠纷,甲方一概不负责任。5、乙方保证电影映幕为高到清晰标准。6、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另行商议。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