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修改) 学校公物系国有资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了管好、用好公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配发到各办公室和班级的电教设备,包括计算机,由各办公室和班级负责设备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使用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2、经过培训合格的教师,才能对电教设备进行操作使用。使用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及损失,由使用者负责。各班除任课教师及指定学生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动用电教设备。 3、不准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网上聊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访问黄色网站和反动网站,严禁利用计算机发布不健康内容和反动言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4、各种电教设备如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断电,尽快向管理员报告,不准擅自拆卸和处理。 5、使用电教设备要爱护,精心保养,电教设备应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高温,各办公室及班级要定期打扫设备及操作台的卫生,保持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