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道安全防护移交协议甲方:重庆*有限公司乙方:重庆*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由甲方承建的*2#、5#楼工程,经甲乙双方代表现场确定,2#楼室内电梯井道已达到电梯安装条件。甲方于2015年5月 13日将2#楼室内消防电梯(两台)井移交给乙方施工。双方约定,从移交之日起: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2、电梯各层电梯井门洞的防护交由乙方负责,因电梯洞口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物资,甲方不对乙方的财产安全负责。4、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设备、工具及材料等。乙方作业人员要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不得随意损坏甲方的成品及半成品,否则,甲方将要求经济赔偿。5、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喝酒,不准随地大小便;夜间在甲方规定的关门时间后,不准进入现场。6、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