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预控措施及质量控制办法一)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检验1、 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2、 专业工程师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1) 电梯曳引装置;(2) 导轨;(3) 轿厢、导靴、门窗;(4) 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5) 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3、 严格对安装企业进行审查:(1) 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进豫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进豫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2) 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严格按规定的营业范围承揽工程。(3) 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并对安装质量负责。4、 电梯设备开箱检查: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1) 产品合格证;(2) 机房布置图;(3) 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