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制作合同甲 方:*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乙 方:*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 206-261号(2门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 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发布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二、发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宣传资料三、发布时间、城市:发布时间:2016年 5月 1日 -2016年 6月 30日发布城市:沈阳市内电梯轿厢板四、发布数量:50块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1. 以上内容免费发布, 共需缴纳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 14670元, (大写壹万肆仟陆佰柒拾元整。共分 1次付款。2. 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账 号:81129010120000239753. 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制作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1. 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