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光扶组20184 号光山县 2018 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创一流、走前列”,全面决战决胜 2018 年脱贫攻坚,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8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 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2018 年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摘帽,
2、加大统筹整合2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运用上级赋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统称“整合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二、脱贫目标光山县共有行政村 360 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是 340 个,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 106 个,截止 2017 年底,累计出列贫困村 53 个,还有 53 个贫困村。全县共有非建档立卡贫困村 254 个,其中 234 个行政村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 个行政村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745 户 98565 人,已脱贫 15374 户 69366 人,未脱贫10371 户 29199 人。20
3、18 年实现 22000 未脱贫人口脱贫,贫困人口发生率降低到 1%以下,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脱贫摘帽。三、筹资方式: 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激发各级各部门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高质量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库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力争全年整合涉农资金 6 亿元左右,确保全县整体脱贫摘帽资金需求。依据豫办201628 号文件精神,我县整合资金的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坚持用好授权、应统尽3统原则;坚持轻重缓急、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政策统领、精准使用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坚持入库管理、出库择优原则;坚持优化结构、集中投入原则;坚持行业管理、落实责任原则。切实抓好光政办201664 号文件列示的资金整合,将下列范围的资金纳入统筹整合,力争总量较上年增加。(一)按照豫办201628 号文件明确的中央财政资金20 类 61 项资金及省级相应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二)按照豫办201628 号文件明确的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 13 类 28 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
5、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属于试点类的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三)按照豫办201628 号文件要求,将市财政局下达的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相关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四)统筹清理、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回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工程。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全面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4支持贫困人口较多或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根据光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项目 2018 年度项目库中入库项目情况,结合 2018 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两会”精神,参考上年项目实施情况,2018 年度整合资金主要用于
6、以下项目: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018 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 27448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23618 万元、省级资金 1890 万元、县级资金 2340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交通。整合涉农资金投入 7398 万元,来源为中央资金。重点解决贫困村村级公路,以及县、乡道安防工程、桥梁等项目。根据需求,统筹考虑人口较多或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道路交通问题。计划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后,确保每个贫困村脱贫时建成一条路基宽度不低于 6.5 米、路面宽度不低于 4.5 米的通村公路。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2)水利。整合涉农资金投
7、入 6928 万元。其中: 完1善 2017 年农村完全饮水项目工程 1498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 2018 年对 17 个乡镇 60 个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2升工程,投入 12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 对全县 234 个35非贫困村每个村改造 2340 万元,来源于县级资金。 高效节4水灌溉 1890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2017 年项目已经完成,其余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使受益群众饮水达到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3)土地治理。投资 10422 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其中: 以工代赈项目 900 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零星
8、工1程 300 万元;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田间工程项目 4050万元。以上三项由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2018 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资金 3000 万元,支2持农田路林渠配套建设,主要服务于稻虾共作田间工程。项目由县农开和扶贫办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 2172 万元,由县国土局负责3实施。以上三项计划均在 9 月 30 日前竣工。(4)人居环境改善 20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用于村庄绿化、美化、硬化、村民组改厕等项目。由县委农办负责组织实施。9 月 30 日前竣工。(5)村级小型交通水利设施等项目。计划投入 7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由乡镇组织实施。9 月 30 日前
9、竣工。该项目由县扶贫办统一协调落实对行业部门未能安排到的,6且乡、村有需求的项目,根据乡、村申报情况,予以统筹调剂。2、产业发展类2018 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 26611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 14320 万元、省级资金 5261 万元、市级资金 4030 万元、县级资金 3000 万元。具体项目包括:(1)农业产业 3610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3470 万元,省级资金 140 万元。均由农业局组织实施。其中:稻虾共作生产项目 15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油料倍增计划项目 6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8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10、19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 38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80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项目 60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以上项目 9 月底前完成。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全县“稻虾共作”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规模连片 500 亩以上的“稻虾共作” 规范化示范基地 5 个以上,规模连片 200500 亩的规范化示范基地 50 个以上,贫困户自主发展“稻虾共作”生产 50 户以上,全县“稻虾共作”面积达到 6 万亩。其中,示范面积 3 万亩,7辐射带动 3 万亩,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友好,实现农业增效、农民持
11、续增收。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创新,仓储、育苗基地、有机循环农业、中药材基地等投资。种植优质油菜示范 1.8 万亩、花生 1 万亩,建设仓储小龙虾育苗基地 50 亩、中药材示范基地面积 1350 亩,建设育种大棚、改建蔬菜大棚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直接带动 14 个贫困村的 62户贫困户增收脱贫,每户年可收入 8000 元以上,间接带动1000 户以上农户可增收 300-500 元。(2)水产技术推广。开展小龙虾、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稻鱼综合养殖技术推广,投资 50 万元。由县水产局实施,6 月底前完成。(3)林业产业 2821
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1000 万元,省级资金 1821 万元。由县林业局实施,对 597 名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进行补助,资金 597 万1元,来源于省级资金。9 月底前兑现前三季度补助。油茶产业。新发展油茶 10000 亩,投资 1000 万元,来2源于中央资金。5 月底前完成。完善 2017 年贫困地区生态林建设项目,奖补资金31119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4 月底前完成。绿化村级道路 40 公里,投入资金 105 万元,来源于省48级资金。4 月 15 日前完成。(4)茶产业 13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支持凉亭、泼陂河、罗陈、孙铁铺、文殊、大苏山、南向店、晏河、白雀园等乡镇新茶园建
13、设良种补贴、新茶园建设生产线等项目。由县茶办负责组织实施,5 月 30 日前完成新建茶园和茶叶生产线建设任务,兑现春季良种补贴资金,秋季良种补贴资金 11 月 30 日前兑现到户。(5)畜牧产业 15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投入光山县特色肉羊产业养殖扶贫车间(5 个)建设项目、特色蛋(肉)鸭产业养殖扶贫车间(4 个)建设项目、特色肉牛产业养殖扶贫车间(1 个)建设项目、特色孔雀养殖扶贫车间(1 个)建设项目、特色生猪养殖扶贫车间粪污处理设施奖补项目 13 个、特色蛋鸡养殖扶贫车间粪污处理设施奖补项目 3 个、麻鸭养殖扶贫车间粪污处理设施奖补项目 1 个,及 1800 亩牧草种植奖补项目。由
14、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9 月 30 日前完成。(6)多彩田园奖补项目,投入 15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由县产业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中,900 万元用于奖补自主发展产业且收入在 3500 元以上的贫困户。600 万元用于奖补带动贫困户就业,且贫困户收入达到 3500 元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项目由县产业办实施,9 月底前完成。(7)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投入财政资金 20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落实“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贫9困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奖补,将田园综合体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打造 68 个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项目规划面积 1 万亩,受益群众 5000 人,其中贫困户
15、2000 人。项目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8 月底前完成。(8)电商扶贫项目 300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实施以“光山十宝”农副产品基地、县乡村物流一体化、建立县级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点建设。贫困村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电脑、桌椅、门头招牌、货架等。开办以贫困人口、农村转移农动力为重点的电商培训 20 期。由县电商办负责组织实施,9 月 30 日前完成。 (9)菜篮子工程 5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建设菜篮子基地 5000 亩,带动 180 户贫困户脱贫。由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8 月底前完成。(10)旅游扶贫项目,投入 8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用于发展全域旅游服务设施示范工程,
16、为游客服务中心、特色展销厅、观景台、旅游厕所、休闲步道等配套基础设施;依托美丽乡村示范点,形成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观光的综合示范园区,打造特色的休闲农业体验园;恢复部分传统水围孜文化环境,或用于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展馆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休闲徒步道等,并整治周边环境。项目增加周边贫困户年收入总额达2000 万元以上。由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7 月底前完成。10(11)巧媳妇工程项目,投入 10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建设巧媳妇扶贫加工厂,带动 350 户贫困户脱贫。由县妇联、羽管委负责组织实施,8 月底前完成。(12)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支持 234
17、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 7030 万元。其中,4030 万元来源于市级资金,3000 万元来源于县级资金。用于发展优势产业,每村补助 30 万元。项目实施使每村每年达到 15 户以上受益,至少带动 3 户脱贫。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8 月底前完成。(13)金融扶贫。预留扶贫贴息资金 1200 万元,来源于中央资金。按照 4.35%基准利率,对新农主体的 35000 万元有带贫增收效益的扶贫贷款、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扶贫办、扶贫公司组织实施。贴息进度按照随时申报随时兑现的要求,限期办结。(14)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补贴 2000 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务工交通补贴、外出务工增收补贴。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等单位(组织)或个人,成功介绍 2018年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求职就业补贴。对参加本县人才招聘活动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费补贴。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9 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