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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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文本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编制专家组江 苏 图 博 地 理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二 0 一八年六月十日第一章 总 则 .1第一节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 .1第 1 条 规划目的 .1第 2 条 规划指导思想 .1第 3 条 规划范围 .1第 4 条 规划类别 .1第 5 条 规划原则 .2第 6 条 规划依据 .3第二节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规划 .3第 7 条 元和街道发展目标 .3第 8 条 元和街道定位与总体布局 .4第 9 条 元和街道分区功能与空间组织 .4第 10 条 元和街道路网规划 .5第 11 条 元和街道桥梁等设施规划 .

2、12第 12 条 元和街道市政广场、公园绿地等区片规划 .12第 13 条 元和街道居民区、大型建筑物(群)建设区域规划 .13第 14 条 元和街道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规划 .16第 15 条 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规划 .19第 16 条 停车场、公交枢纽及场站、有轨电车站等设施规划 .26第 17 条 元和街道其他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利用与规划 .28第三节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现状及存在问题 .28第 18 条 现有地名的历史渊源 .29第 19 条 现有地名的取词规则 .30第 20 条 地名普查和命名现状 .30第 21 条 现有地名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第二章 地名通名、专名采词导

3、引规划 .32第一节 地名通名的采词导引 .32第 22 条 道路通名采词导引 .32第 23 条 桥梁通名采词导引 .33第 24 条 住宅区、建筑物(群)通名采词导引 .33第 25 条 市政广场、园林等通名采词导引 .33第 26 条 自然地理实体通名采词导引 .33第 27 条 其他地名通名采词导引 .33第二节 地名专名的采词导引 .33第 28 条 地名专名采词的通用原则 .34第 29 条 道路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34第 30 条 桥梁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39第 31 条 市政广场、公园绿地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40第 32 条 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群)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40第

4、33 条 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41第 34 条 学校、幼儿园等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41第 35 条 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等设施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42第 36 条 其他地名专名采词导引 .43第 37 条 地名派生原则 .43第三章 地名调整优化原则 .43第 38 条 地名调整对象的确定原则 .43第 39 条 列入调整地名的优选原则 .44第四章 地名文化保护规划 .44第 40 条 保护要求 .44第 41 条 保护原则 .45第 42 条 保护措施 .45第五章 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45第 43 条 基本要求 .45第 44 条 标准和形式 .46第 45 条 设置位置及数

5、量 .46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监督 .47第 46 条 规划实施 .47第 47 条 监督管理 .47附 件 .48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方案表 .481.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快速路、主干路名称规划方案表 .482.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次干路、支路名称规划方案表 .48二、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采词库 .48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采词库 .48三、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示意图 .48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现状图 .481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规划第 1 条 规划目的适应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当前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元和街道地名管理和服务

6、水平,依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苏州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国家地名管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为指导,以苏州元和街道建设规划范围为范围,以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苏州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元和街道建设现状和发展目标,对元和街道当前和未来需要命名的各类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通过编制地名规划,进一步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从源头上加强元和街道地名的科学性、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做到继承和创新并举,使元和街道地名更加符合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层次化、系列化要求,从而达到提升元和街道地名的文化品位,凸现元和街道的历史底

7、蕴、地理特征、经济建设、文化氛围和社会发展等状况,以及方便社会交往之目的。第 3 条 规划范围以相城区元和街道的实际建设区域为本地名规划范围,具体范围为:西至永方路,东至 227 省道,北至太阳路、北河泾,南至陆洞桥港、沪宁高速公路,总面积为 40.24 平方公里。第 4 条 规划类别1.道路、街巷等地名名称;2.桥梁地名名称;23.市政广场、公园等区片地名名称;4.居民区、大型建筑物(群)等地名名称;5.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名称;6.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地名名称;7.停车场、有轨电车站、公交场站等设施地名名称;8.其他自然、人文景观等地名名称。第 5 条 规划原则1.与建设规划同步的原则。地

8、名规划应以相城区元和街道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好各类地名,满足元和街道建设发展的需要。2.统一规划、分别实施的原则。按照地名管理要求和保持整个相城区元和街道地名的协调性,必须统一编制相城区元和街道各类地名的名称规划,然后按照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建设进度,分别、分步实施。3.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编制元和街道地名规划,对规划前的现状地名不宜大量改动,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特别对老地名(含古地名、历史地名)的更名更需要慎重。对确与规划不协调的地名,应按照相关原则、程序进行调整。4.体现苏州

9、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特色的原则。地名规划要充分体现元和街道区域内的自然、历史、经济、地理和时代特征,综合考虑各相关方面的因素,规划的地名方案应与其特色相协调,增强地名的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35.实用性和超前性原则。地名规划应当适应元和街道建设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超前性,倡导“系统规范、雅俗共赏、方便易记”的理念,做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6强制性原则。地名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公布的地名规划,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实现区域内地名的有序管理。第 6 条 规划依据1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 号)。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 号)。3关于开展城市

10、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 号)。4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5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2014 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9 号)。6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2009 年 9 月 23 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7苏州市相城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8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塘以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版)。9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塘以东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版)。10苏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72020 年)。411元和街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第二节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规划第 7 条 元和街道发展目标“苏州新门户、居

11、住新家园、产业新高地、生态新空间”的示范区。促进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模式转型和产业提升,推动服务业发展,强化和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适宜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北部片区。通过制定系统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创建一个有序、高效、公平、优美的生活生产环境。与北河泾街道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将规划区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完善、居住舒适、环境优美、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宜居城区。第 8 条 元和街道定位与总体布局元和街道的功能定位为:苏州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城区行政中心、公共配套服务中心,以居住为主要功能,集商贸、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片区。规划区总体形成“一核、双十字轴、多区”的布局结构。“一核

12、”:即位于规划区中部的综合服务中心区。“双十字轴”:利用元和塘及两侧较宽绿带规划相城区南北向绿色开敞空间轴;沿徐图港形成相城区东西向绿色开敞空间轴;沿相城大道、人民路形成南北向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轴。“多区”:以社区划分为基础形成的多个片区,共有 9 个居住片区,1 个研发产业区。5第 9 条 元和街道分区功能与空间组织以元和塘为界,分为元和塘以东片区、元和塘以西片区。元和塘以东片区,总体形成四个片区,其中东南片、西南片、西北片均以居住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东北片以居住及工业研发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元和塘以西片区,总体形成四个片区,其中东南片、西南片、东北片、西北片均

13、以居住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 10 条 元和街道路网规划元和街道的规划道路系统,以快速路、主干路为骨架,以次干路与支路为补充。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650.45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17.90%。1.快速路、主干路快速路是城市路网主骨架,支撑城市功能布局,主要提供快速的跨区域交通联系。依据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在 227 省道分流线线位上建设城市快速路,作为苏州市“井”字形快速路的一部分,向北与绕城高速公路连接,缓解过境穿越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干扰。苏州城市中环北线快速路利用太阳路完成改造建设,向西与苏州高新区中环西线快速路相连,向东穿越阳澄湖与苏州工业园区中环东线快速路相连

14、。主干道基本保留现有格局,采用七横八纵的布局形式,七横为:富元路、黄蠡路、安元路(新增加,在现状基础上向东延伸连接蠡塘河路,通过开发区与 227 省道相交,增加东西向联系通道)、春申湖路、华元路、阳澄湖路、润元路;八纵为:永方路、广济北路、人民路、御窑路、齐门北大街、采莲路、相城大道、澄阳路。另考6虑到和北部高铁站地区的便捷联系及减轻相城大道交通压力出发,规划在北部增加一条主干道元启路,由富元路为起点直接与北部规划高铁站地区主干道相接,加强片区与未来北河泾街道的联系。开发区的澄云路近期作为次干道,远期随着高铁所在北河泾街道的交通量增加,可利用两侧绿化带拓宽改造,提升为主干道。主干道间距 500

15、1500 米,红线宽 2860 米,计算行车速度40-60km/h。主干道和快速路共同构成相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的主骨架。表 10-1:规划主干道路一览表序号 道路名称 长度(m) 宽度(m) 等级1 太阳路 4900 37-80 快速路、主干道2 227 省道 6800 53-72 省道、快速路3 人民路 2185 60 主干道4 相城大道 6900 53 主干道5 黄蠡路 2800 50 主干道6 春申湖路 6800 44.8-50 主干道7 采莲路 6800 42.8-50 主干道8 华元路 6300 28-50 主干道9 民泰路 200 46.5 主干道10 富元路 4700 45.8 主干道11 永方路 4900 45 主干道12 广济北路 5100 44 主干道13 御窑路 4550 44 主干道14 安元路 7200 40-44 主干道、次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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