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3 管理程序3.1 一般规定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