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检修、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检查的基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是指公司用于生产、生活中的所有供电设施。第三条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四条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第五条 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第六条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