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1.1目的: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2范围:全厂各部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2.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2.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投入运行。 2.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2.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 2.4 由各分厂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2.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2.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分厂提出计划,与相关部门联系试验工作。2.5.2 设备办将计划报生产副总经批准,电工班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提供试验报告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