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范围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电焊机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内容、职责分工及其配套焊接电线、电焊钳的使用规定。第二章 管理目标第三条 确保电焊机的安全使用,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第三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四条 GB/T8118-1995 电弧焊机 通用技术条件。GB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9213-2003 小型弧焊变压器安全要求。第四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设备工程部是电焊机的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发电部和外委项目部协管。设备工程部电气点检员对电焊机临时电源负管理责任。安全主管和外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电焊机的使用及管理负监督责任。电焊机的使用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第六条 发电部当值运行人员负责电焊机临时电源现场确认;第七条 电焊机的使用由各外委项目部维护班班长主要负责管理和使用。第八条 电焊机的使用由各外委项目部焊工负责完成。第五章 电焊机使用规定第九条 持有电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第十条 电焊机使用采取定点定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