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费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2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表三、支出预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主要职能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2、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
2、策,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协同有关单位做好县直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3、审批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县直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4、指导县直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5、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
3、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 -6、领导中共费县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女等人民团体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审理和审批机关党员的党纪处分。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7 年费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为费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本级部门预算。纳入费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1 费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6 -第
4、二部分2017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7 -第三部分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7 年收入总计 105.36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数增加 14.76 万元,增长 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5.36万元。2017 年支出总计 105.3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5.36万元) ,比 2016 年预算数增加 14.76 万元,增长 14%。其中:2017 年支出预算为 105.3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5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19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项目经费 17 万元。(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05.36 万元,比 2016年预算数增加 14.76 万元,增长 14%。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105.36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105.36 万元,比 2016- 8 -年预算数增加 14.76 万元,增长 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88.36 万元,主要用于于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日常运转。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项)支出 17 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党委、党建工作支出。(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105.36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 60.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5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19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 17 万元。(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88.36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 60.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 5.19 万元,主要
7、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9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55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二、重要事项说明(一)
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汇总 2017 年度县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19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 年县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9、比 2016 年预算数减少 0.5- 10 -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 2016 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0.5 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公务接待费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与去年相当。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