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的可靠性,制定本规定。一、电站各级人员在设备缺陷管理中的职责(一)、电站值班员职责1、当班期间掌握管辖区域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事故预想和跟踪检查工作。2、按规定对管辖区域设备进行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定级,向值长汇报,按要求记录。3、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或控制,做好跟踪监控工作。4、对检修人员缺陷处理进行验收,并向值长汇报,进行相关记录。对验收情况负责。5、对管辖区域设备缺陷处理时限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值长反映。(二)、电站值长职责1、掌握全站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事故预想,并对值班员交代有关注意事项。2、核实值班员新发现设备缺陷,督促值班员进行设备缺陷登记,安排对缺陷进行处理或制定控制措施,并向站长报告。3、随时了解和掌握缺陷发展情况,参加当值设备缺陷处理验收,对验收情况负责。4、积极组织完成站长布置的消缺工作。5、在交班时,应将全站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交待清楚。(三)、电站站长职责1、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