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总则:为了确保施工和生产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及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电站各级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确保用电及其设施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中,杜绝管理性违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针对蓬桥电站管理性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基本要求:第一条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电站所有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才能上岗。第二条 电站所有运行人员必须掌握电气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火场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应了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及触电紧急救助等相关常识。第三条 操作和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措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行。第四条 安装用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配线合理,防止电源线和线路因过载、过热而引起短路。第五条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第六条 用电人员需移动用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