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焦作市创新创业产业园 PPP 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山财采购【2017】41 号 采 购 人:焦作山阳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2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签署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焦作市创新创业产业园 PPP 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山阳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焦作市创新创业产业园 PPP 项目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焦作山阳投资有限公司二、采购编号:山财采购【20
2、17】41 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总投资 91435.2 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焦辉路北,规划一路东,规划八路南。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894.80(合 176.84 亩),规划净用地面积 106932.87(合160.40 亩),建筑占地面积 64227.07,总建筑面积 322559.7(地上建筑面积 261703.47,地下建筑面积 60856.23),建筑密度 60.06%,容积率2.57,建设内容:厂房、办公及孵化器、生活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燃气、绿化、道路及硬化等工程,同时购置智能化服务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四、采购
3、服务范围:焦作市创新创业产业园 PPP 项目咨询服务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内容;五、采购内容: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 PPP 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社会资本方、编制 PPP 项目合同等咨询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本项目预算:80 万元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八、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咨询资格证书;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根据关于在政府
4、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4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件需附响应文件正本中,不开具行贿犯罪证明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九、报名信息1.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2
5、日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2.报名办法: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为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4.磋商文件售
6、价:300 元(售后不退);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发售;6.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东 500 米路北)。十、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举行磋商会议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东500 米路北)二楼开标厅。 2.举行磋商会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东5500 米路北)二楼开标厅。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
7、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焦作山阳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焦辉路 3033-12 号综合服务中心 310 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1350347660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 500 米路北古楼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391-38898772017 年 12 月 18 日6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 采购人名 称:焦作山阳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焦辉路 3033-12 号综合服务中心 310 室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5
8、03476606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 500 米路北古楼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391-3889877 1.1.4 项目名称 焦作市创新创业产业园 PPP 项目咨询服务1.1.5 建设地点 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范围1、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PPP 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社会资本方、编制PPP 项目合同等咨询服务。1.3.2 服务期双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 PPP 项目合作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之日止。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
9、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咨询资格证书;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或网上下载的彩色行贿犯
10、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件需附响应文件正本中,不开具行贿犯罪证明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磋商答疑会 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 日前1.10.3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分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 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1 日内3.6.2 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响应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副本可为正
11、本的完全复印件。3.6.4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存储)3.6.5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3.3.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90 日内有效83.4.1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6 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6 日 16:00 时在此时间之前从供应商的单位基本账户转交至以下指
12、定账户:户 名: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许昌劳动支行帐 号: 8001 0140 0000 0000 678转帐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供应商人相一致,且应从供应商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注明项目名称。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4.1.2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4.2.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东 500 米路北)二楼开标厅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5.1.2 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
13、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5 推选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8 成交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排序确定排名第 1 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000.00 元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
14、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交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单位交纳。交纳地点: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2 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总额为 80 万元10.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 30%;完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并通过上级主管机构批准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40%;完成 PPP 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上级主管机构批准后 7 个工作日内(有投标承诺的以承诺为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10.4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15、法规执行。1. 总则1.1 定义1.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的承接主体方。1.2 项目概况1.2.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项目概况: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3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采购需求”。10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争性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16、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所有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如实详细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