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电压偏差1.基本定义1.1 系统标称电压 用一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1.2 供电点 供电部门配电系统与用户电气系统的联接点。1.3 供电电压 供电点处的线电压或相电压。1.4 电压偏差 实际运行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相对值以百分 数表示1.5 电压合格率 实际运行电压偏差在限值范围内累计运行时间与对应的总运行时间的百分比。2. 电压偏差根据电工学理论,两电势点之间的电势差称为电压,用U表示,单位为V(伏),分为直流电压与交流电压。电压偏差即为实际供电电压与额定供电电压之间的差值。引起电压偏差的因素有无功功率不足、无功补偿过量、传输距离过长、电力负荷过重和过轻等,其中无功功率不足是造成电压偏差的主要原因。供电电压偏差是电能质量的一项基本指标。合理确定该偏差对电气设备的制造和运行,对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都有重要意义。2.1 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注: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同号(均为正或负)时,按较大的偏差绝对值作为衡量标准。20kv及以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