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闲 林 街 道 2017年 度 村 ( 社 区 ) “美 丽 余 杭 ”建 设 工 作 考 核 办 法各 村 ( 社 区 ) :为 确 保 2017 年 度 我 街 道 “美 丽 余 杭 ”建 设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的 全面 落 实 , 根 据 闲 林 街 道 “美 丽 余 杭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20172019 年 ) ( 闲 街 委 2017 29 号 ) 及 关 于 闲 林 街 道2017 年 度 村 ( 社 区 ) 班 子 及 村 干 部 ( 社 区 工 作 者 ) 考 核 管 理 工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闲 街 委 2017 9
2、7 号 ) 文 件 精 神 , 围 绕 十 大 专项 行 动 工 作 要 求 , 特 制 定 闲 林 街 道 2017 年 度 村 ( 社 区 ) “美 丽余 杭 ”建 设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一 、 考 评 原 则考 评 工 作 紧 紧 围 绕 区 委 、 区 政 府 和 街 道 党 工 委 、 办 事 处 提 出的 各 项 目 标 任 务 , 坚 持 “围 绕 中 心 、 突 出 重 点 , 考 评 结 合 、 注 重实 绩 ”的 原 则 , 进 一 步 调 动 和 发 挥 基 层 组 织 和 干 部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二 、 考 评 对 象闲 林
3、 街 道 各 村 ( 社 区 )三 、 考 评 内 容 及 分 值考核总分 70 分,其中 65 分为专项行动考核,5 分为信息报送与网格巡查考核。专项行动考核内容和分值根据各村(社- 2 -区)在“清洁家园” 、 “无违建创建”等 9 个专项行动中的推进任务和所占比重分别确定考核项目及考核分值。各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由各专项组制定,由各专项组负责实施,并计算得分后提交美丽办进行汇总统计。信息报送与网格巡查考核由美丽办负责实施。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分配详见闲林街道村(社区)“美丽余杭”建设差异化考核分值表 (附件 1) 。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考核详见闲林街道 2017 年度村(社区) “五水共治”工作
4、考核办法 (闲“五水共治”指办20177 号) ,其它 8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及信息报送与网格巡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四 、 结 果 运 用1.“美丽余杭”建设工作纳入 2017 年 度 村 ( 社 区 ) 班 子 及村 干 部 ( 社 区 工 作 者 ) 考 核 管 理 体系,考核结果计入综合考评。2.对“美丽余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党工委、办事处予以通报。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由纪工委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本办法由“美丽余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牵头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 闲 林 街 道 村 ( 社 区 ) “美 丽 余 杭 ”建 设 差 异 化 考 核 分 值 表-
5、 3 -2.各 专 项 行 动 考 核 办 法 及 信 息 报 送 与 网 格 巡 查 考 核 办 法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人 民 政 府 闲 林 街 道 办 事 处2017 年 10 月 31 日附件 1闲林街道村(社区)“美丽余杭”建设差异化考核分值表单位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综合整清洁家园美丽公路风景田园美丽乡村城市管理信息报送及网总分- 4 -治 格巡查云栖 10 12 18 3 5 15 2 5 70桦树 10 10 20 3 5 15 2 5 70里项 10 10 20 3 5 15 2 5 70联荣 8 12 2 22 3 5 8 5 5 70闲林 8 12 5 1
6、8 3 5 8 6 5 70民丰 13 12 4 2 18 3 6 5 2 5 70万景 13 12 4 2 18 3 6 5 2 5 70何母桥 13 10 4 2 20 3 6 5 2 5 70华丰 10 8 4 2 20 3 5 5 8 5 70孙家坞 8 10 2 20 3 5 15 2 5 70方家山 8 8 6 10 16 3 14 5 70北山 8 8 6 10 16 3 14 5 70翡翠 10 8 10 18 3 16 5 70注 : 各 专 项 行 动 考 核 按 考 核 办 法 折 合 计 分 。附 件 2“无违建创建”专项行动考核办法(总分 100 分)考核项目 考核内
7、容、评分标准1、未按要求上报周报表或各类临时性统计表的,每次扣 1 分日常管理15 分 2、未按要求及时反馈事件的核查、处理信息,每起扣 1 分- 5 -3、信息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上报的信息、数据严重失实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4、因工作不到位,导致防违控违拆违工作中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 5 分1、产生信访后,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起扣 2 分2、信访信息、数据上报严重失实的,造成重复信访或被登记到防违控违信息平台的每起扣 3 分信访处置 20 分3、因为信访举报处置不力导致事件被列为重点督办件的,每起加扣 5 分1、新违建巡查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制止、上报,后被上级部
8、门查到的每起扣 2 分,被区级或区以上媒体负面曝光的扣 5分2、卫星遥感每发现一起新违建扣 2 分;单宗面积在 500-以上,每起加扣 1 分防违控违35 分3、卫星遥感整治行动,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导致街道超期扣分的,每起扣 2 分1、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每次扣 5 分;未按要求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扣 3 分专项整治工作25 分 2、在“无违建”镇街复评工作中,考核评定的等级低于原创建等级的,每下降一级扣 5 分历年违建 5分1、年初下发的历年卫星遥感违建、信访违建,在年终时每剩余一起扣 1 分责任科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6 -“清洁家园”专项行动考核办法(总分 100 分)评比
9、内容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零星垃圾每处扣 1 分。道路积泥、扬尘严重每处扣 3 分。牛皮癣每处扣 1 分,大面积牛皮癣每处扣3 分。地面污水、污渍每处扣 2 分。成片杂物无序堆放、卫生死角每处扣 5 分。道路、绿化、建筑物周边、休闲场所等公共区域卫生状况(55 分)暴露垃圾 1m2以下每处扣 2 分;1m 2-3m2每处扣 5 分;3m 2以上每处扣 10 分。河面零星垃圾每处扣 2 分。河面成片垃圾每处扣 5 分。河面油污、浮萍每处扣 3 分。环境卫生(70 分)河道、小微水体(15 分) 河岸、堤塘有垃圾堆积、堆物扣 3 分;卫生死角每处扣 5 分。分类桶等污渍严重的,每处扣 3
10、 分(非分类桶的,每处加扣 1 分)。分类桶等破损严重的,每处扣 3 分(非分类桶的,每处加扣 1 分)。分类桶等满溢严重的,每处扣 2 分(非分类桶的,每处加扣 1 分)。垃圾收集容器(15 分)未使用分类桶的,每处扣 1 分。环卫设施(20 分)公厕(5 分)公厕内外不洁每处扣 2 分;设施缺损每处扣 3 分。整体面貌(10 分)社区/村综合考评情况(10 分)社区/村综合考评情况包括整体环境、序化等方面。其中优美 8-10 分;良好 6-8 分;一般 4-6 分;差 2-4 分。总 分- 7 -责任科室:城市管理服务“城 市 管 理 提 升 ”专 项 行 动 考 核 办 法( 总 分 1
11、00 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1.公共场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等废弃物,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2 村道、社区地面见本色,无地面油污,无泥土污染。3.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备保洁到位,无破损脏漏、满溢等现象。4.住户及商铺、单位室外排烟管道无油渍、污染。5.建(构)筑物顶棚、挡雨板、雨阳蓬无空中垃圾。每发现一处未及时处置扣 1分卫生保洁6.无楼道垃圾,无成堆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盲区。每发现一处未入时处置扣 2分1.花坛边、墙面、树围石、绿化护栏、浇灌、排水、园路铺装、桌椅、假山、廊架、雕塑、指示牌、灯具等设施能正常使用、无破损、无大面积油漆脱落。村社宜居环境(70 分)
12、村社绿化 2.公共绿地、健身场所等无种菜、堆物、摆卖、乱停车辆、乱晾晒、钉挂、牵扯、铁丝缠绕、乱树标每发现一处未及时处置扣 1分- 8 -志标牌等损毁、侵占绿地的现象。3.绿地及绿化设施无明显油渍、堆物、垃圾、严重叶面积尘;水体内无明显飘浮物、沉淀物、虫蝇幼体。1.企业、餐饮等场所油烟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无使用非清洁燃料。2.居民区噪音日间 60 分贝以下、夜间噪音 50 分贝以下,无噪音扰民问题。环境管理3.建筑、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清运定点及时,垃圾清运率达 100%。每发现一处未及时处置扣 2分1.街巷、社区无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店外作业。2.公共场及楼道内无乱牵乱挂,楼道内及
13、楼栋间无乱堆物。3.无乱设乱摆立式灯箱小广告招牌、牛皮癣。4.规范设置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5.户外广告、招牌规范设置,无破损、无污渍、无缺字断亮。6.无乱吐、乱扔、乱倒、乱粘贴“牛皮癣”。8.无占用、践踏、损毁绿化带问题。9.无乱搭乱建亭棚。每发现一处未及时处置扣 1分10.无新建、在建违法建设。村社秩序(30 分)11.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设计原貌,无破坏建每发现一处未及时- 9 -筑原貌问题。 处置扣 1分12.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及门店招牌、空调外机等建(构)筑物附属物设置规范,干净、整洁。每发现一处扣 1 分责任科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小
14、城 镇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专 项 行 动 考 核 办 法( 总 分 100 分 )序 号 考 核 内 容 分 值1 前 期 工 作 村 社 配 合 不 力 的 。 35 分2整 治 环 境 卫 生 方 面 各 街 小 巷 、 镇 ( 街 道 ) 村 结 合 部 、集 贸 市 场 、 公 园 广 场 、 车 站 、 建 筑 工 地 和 学 校 周 边等 区 域 , 垃 圾 乱 堆 乱 发 的 。25 分3 交 通 方 面 拥 堵 , 及 车 辆 、 行 人 违 反 交 通 信 号 灯 行 为被 上 级 部 门 通 报 的 。 20 分4 街 道 各 道 路 违 规 经 营 、 乱 设 摊
15、 点 等 行 为 监 管 不 力 的 。 10 分5 遏 止 和 打 击 违 法 建 设 行 为 不 力 的 。 10 分责 任 科 室 : 城 市 建 设 和 环 境 保 护 科 ( 征 迁 办 )- 10 -“城 中 村 改 造 ”专 项 行 动 考 核 办 法( 总 分 10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1.完成当年 100%拆迁任务的。 40 分2.完成当年 90%以上拆迁任务的。 30 分3.完成当年 80%以上拆迁任务的。 25 分拆迁(40 分)4 完成当年 80%以下拆迁任务的,得 0 分。完成当年 100%征地任务的。 60 分完成当年 50%以上征地任务的。 30 分征地(60 分)完成当年 50%以下征地任务的,得 0 分。责 任 科 室 : 城 市 建 设 和 环 境 保 护 科 ( 征 迁 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