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德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评标准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分数评分标准考评情况(一)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5分未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该项不得分;已编制计划但未报本级安监部门批准或报上一级执法机构备案的,扣 3 分;计划作出重大调整,未 重 新 履 行 批 准 及 备 案 手 续 的 , 扣 2 分 ; 未 按 时完 成 计 划 规 定 任 务 的 , 每 少 完 成 1 项 工 作 扣 1 分(2)执法监察的主体资格和权限3分执法机构未获得本级安监部门委托,不具备执法监察主体资格的,该项不得分;委托的方式不符合法定要求,扣 1.5 分;委托的事项超越权限的,每事项扣 1 分(三)
2、对应由上级安监部门决定处罚案件的处理上报情况3分查看执法机构当年办理的所有处罚案件。发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上级安监部门决定后才可实施行政处罚,但未报上级安监部门决定即实施的处罚案件,每案扣 1 分(四)举报投诉的核查办理及反馈情况6分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级举报管理办法的,扣 3 分;未明确本级举报核查机构和负责人员的,扣 2 分;被上级安监部门下发安全生产举报督办单的,每件扣 1 分;未按时上报举报核查季度统计分析表的,每次扣 1 分,上报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 0.5 分;对接到的举报件未核查办理的,每件扣 0.5 分;应回复举报人而未反馈的,每件扣 0.5 分;举
3、报核查材料归档不全的,每缺1 份材料扣 0.5 分(五)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情况8分抽查执法机构当年办理的 3 宗处罚案卷,当年没有处罚案卷或抽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按照10 次完整性执法检查相当于 1 宗处罚案卷的比例抽取执法文书。对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 ,发现不符合基本要素标准的,每项扣 1 分;发现不符合一般要素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的,每项扣 0.5 分执法工作情况30分(六)执法数据及信息报送情况5分未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统计表等执法数据报表的,每少报送 1 次扣 1 分;报送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 0.5 分 2 (1)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4、4分对上级安监部门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每少开展 1 次扣 1 分;活动结束后未报送总结材料或检查数据的,每次扣 0.5 分;报送的总结材料或检查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0.5 分(二)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4分未组织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该项不得分;未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的,扣 2 分;队伍建设达标以后,未能持续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的,每不符合项扣 1 分(3)执法文书评审活动开展情况4分未组织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活动的,该项不得分;活动结束后未进行通报反馈的,扣 2 分;未如实上报文书评审工作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统计目录的,扣 1.5 分;在上级安监部
5、门组织的执法文书评审活动中,出现三类案卷的,每卷扣 1 分(四)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情况4分未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的,该项不得分;活动结束后未进行总结通报的,扣2 分;在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中,未完成项目或成绩不合格的,每项扣 1 分执法活动开展20分(5)执法监察考评工作开展情况4分未组织开展执法监察考评工作的,该项不得分;未对执法监察考评工作进行通报反馈的,扣 2分;在考评中未按照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标准实施的,每未完成项扣 1 分(1)监督指导下级执法工作情况6分抽查被考评单位的下一级执法机构当年 20 份执法文书。(二)指导下级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情况4分抽
6、查被考评单位的下一级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三)处理下级报请的重大、疑难案件情况3分对下级报请的重大、疑难案件,推诿扯皮或者故意不办理、处理明显失当的,每案扣 1 分(四)协调下级因处罚管辖权发生的争议或纠纷3分对下级因处罚管辖权发生的争议或纠纷,未明确管辖权限或帮助协调处理的,每案扣 1 分监督指导情况20分(五)对转交下级核查的举报件的督办情况4分抽查被考评单位的下一级执法机构举报核查办理情况。对转交下级核查的举报件,未及时督办致使到期未办结的,每件扣 1 分;应回复举报人而未反馈的,每件扣 0.5 分 3 (一)执法机构的设立、人员到位、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设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5分
7、执法机构设立无政府“三定”规定或编办批复的,该项不得分;人员到位率低于编制总人数95%的扣 1 分,低于 90%的扣 2 分,低于 85%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齐领导班子和执法内设机构的,每少配备 1 名领导或 1 个内设机构扣 1分;专业技术人员低于到位人员总人数 70%的扣 1 分,低于 60%的扣 2 分,低于 50%的不得分(二)执法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履行情况5分每缺少 1 类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扣 0.5分;每缺少 1 项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的,扣0.5 分;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已建立但未正确履行的,每项扣 0.5 分(三)执法内部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5分每缺少 1 项
8、必须建立的执法内部工作机制的,扣 1 分;执法内部工作机制已建立但未正常运行的,每项扣 0.5 分(四)执法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3分未制定年度执法培训教育计划的,扣 1 分;计划未纳入本级安监部门年度工作规划的,扣 1分;未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的,每少开展 1 项扣1 分;对本级执法人员的培训率达不到 100%的,每少培训 1 名执法人员扣 0.5 分(五)政风行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3分因执法工作失误或者不当,导致本级安监部门上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位居后属 10 名的,扣 1分,位居后属 5 名的,扣 2 分;发现未向被检查企业 发 放 廉 政 监 督 卡 的 , 每 发 现 1 家 次 扣0
9、.5 分队伍建设情况30分(六)执法监察仪器装备基本配置情况9分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仪器装备基本配置标准(试行) 的要求,配备了现场监督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等。每少配备 1 台(套)的扣 1 分;每套配备不全的少 1 个扣 0.5 分。注:仪器装备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或满使用年限后未及时更换的,按缺失考评(一)安全生产执法实践或理论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二)圆满完成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三)独立或者协助办理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四)执法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
10、加分项(六)获得本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安监部门表彰奖励的 4 (七)其它应当给予加分的情形(一)对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不予办理或者办理不到位的(二)执法队伍稳定性差,执法工作出现明显下滑,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三)被本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安监部门通报批评的(四)执法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减分项(五)其它应当给予减分的情形(一)在执法考评中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二)出现重大执法失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被提起行政复议且复议结果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否决项(四)其它应当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5 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 年 11 月 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