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正风反腐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纪委的统一工作部署,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正风反腐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乡涉农、扶贫、 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
2、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 10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 )对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的问题; (二 )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 (三 )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 (四 )扶贫领域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 (五 )办理扶贫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刁难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 (六 )在扶贫项目安排、资金落实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七 )在项目推
3、进、资金拨付中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八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 (九 )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问题; (十 )扶贫领域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 2016 年 11 月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 )自查自纠。各村、各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应于 201x 年11 月 20日前完成。 (1)自查摸底。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
4、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扶贫领域十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 ;经管、民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农机、计生等站所对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 ,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乡纪委。 (3)签字背书。切实压实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要向乡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 (二 )监督检查。 (1)督促检查。乡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
5、查”的方式,对各村、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单位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2)全面 检查。乡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3)督导检查。乡纪委适时组织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三 )案件查办。 (1)受理群众举报。乡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
6、部门将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查办典型案件。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乡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 ;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 ;紧盯“农村村组、基层部门、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的贪腐典型案件。乡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乡纪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 )
7、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 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乡纪委将选取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重点村创建新型示范点,探索乡村治理新体系,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 )强化考核。乡纪委将 对各单位开展整治侵害群
8、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 )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
9、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乡纪委将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由乡纪委直接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乡纪委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 ;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乡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乡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乡纪委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 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乡纪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