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xx发 201x 15号),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 201x 年 9月到 2020年底,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 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
2、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自治区重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以及在开展 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工作中玩忽职守、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问题。 (二)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
3、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四)查处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即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
4、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惠农补贴等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贪污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五)查处 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中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及其他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 201x 年 9 月开始,与自治区党委“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同步实施。 (一)层层部署落实。
5、自治区纪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自治区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业务室主任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区纪委印发工作方案,对全区进行部署。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部署落实。 (二)加强督查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重点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巡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 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
6、、及时办理。自治区纪委将对内容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进行直办。各市、县纪委要对上级纪委转办件进行挂牌督办或直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要对本部门(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查纠,对本系统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排查和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严格纪律审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不收敛不收手 、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
7、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 (四)推动建章立制。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督促和推动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刻分析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流程公开、结果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制度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转入
8、常态化治理的一项具体抓手,保持机构不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运用专项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稳妥予以解决。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发 改、财政、审计、扶贫、农业、住建、交通、水利、民政、林业等机关及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扶贫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特别是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实现资金安全有效,从源头上铲
9、除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移交、随时办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与广西新闻主流媒体联系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 、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创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最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广西纪检监察网要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四)强化通报曝光。加大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扩大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
10、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 不敢腐”的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实行工作进展季报制度,每季度开始第一个月的 5日前,各设区市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要向自治区纪委报送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报表(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只统计填报自治区本级数据,区直国有企业由自治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负责统计填报,区直高校由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负责统计填报);同时,每年 6月 20日、12 月 20日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工作进行半年、全年总结,报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