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精装修工程工种装饰装修交底内容:1、 一般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8. 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并成组设置。9. 登高用具周转、现场拼装、搭拆频率较高,搭设、操作人员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