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内容 一、定义个别化教育计划(简称IEP)指的是根据每一个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制定的有助于个体最大限度发展的教育方案。一份编制良好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应该具有以下几方面特性和功能:1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按照法律的规定,教师在给残疾儿童实施教育教学之前,必须和有关的专业人员及家长共同拟订一份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相关服务、评价方法等在内的书面协议,以保证残疾儿童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专业人员和家长等一旦在这份协议上签字,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校方不按协议上的要求提供教育和服务,家长就可以到法院提请诉讼。2是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的指南 在个别化教育计划中首先要根据残疾儿童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提出具有现实可能性的长期目标,然后确定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相关的服务,教师就可以按计划选择适当的教材、教法和教学速度,一步一步地开展教学活动,最终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3是特殊教育管理的工具 在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安排了一系列的评价活动。通过这些评价活动,教师可以了解残疾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