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停止检查点制度一、目的1.1 强化工程质量的预控和过程管理,实现工程各关键阶段的技术行为、实体质 量、进度审查及风险管理;1.2 明确各阶段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规避系统性质量风险,实现集团范围内 各项目工程质量的均衡性发展;1.3对施工进度的现状,即时评估,按实际情况优化调整。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项目样板区:包含售楼处、样板房及大货精装修样板。三、精装修工程停止点办法使用说明3.1精装修工程样板区建设周期共设置四个阶段性质量停止检查点: 隐蔽工程验收;材料确认;排版深化确认;硬装完工验收。1) 其中各阶段在达到该节点之前2天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通过公司邮箱、KK及电话通知相关集团设计研发中心职能负责人(城市公司还应通知总师办);2) 以上各阶段指第一批工程实施达到的阶段,如隐蔽验收,指最快的一个流水段或单位工程达到该形象进度,其它阶段类似;3) 停止点解释:隐蔽工程验收:指墙体及地面防水工程;墙体砌筑及拆除、水电管线布置及吊顶基层板完成后,封板之前进行停止检查。材料确认:指对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