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2018 年 3 月 28 日更新一、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二、办理内容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4、施工劳务资质;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三、办理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22 号令);6、广东省人民政
2、府令第 169 号。五、申办条件:21、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22号令)规定条件;2、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相关要求;3、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520 号)相关要求;4、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相关要求;5、符合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 号)相关要求;6、符合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条件;7、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还需符合:(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 1
3、13 号);(2)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 121 号)。六、申报材料企业申请资质(含首次申请、增项、升 级等),按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 )企 业申 请建筑业 企业资质,需根据不同申请事项提供以下材料1、首次申请资质综合资料3(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6)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7)外商
4、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人员资料(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为其出具的业绩证明;(4)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6)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4(7)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
5、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 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 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2.申请资质增项综合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4)申报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6)安全
6、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8)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人员资料(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5(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为其出具的业绩证明;(4)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6)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7、7)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 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 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3.申请资质升级综合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4)申报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
8、件; 6(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6)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企业认为需提供的附加材料;(9)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人员资料(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申报前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
9、费明细(内容应至少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以及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雇用人员社会保险的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税票(式样格式见附件 1),票面上应标明有缴费单位社保号、缴费单位名称和社保机构名称,并能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验证方式验证。工程业绩资料(1)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7(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 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4)涉及到层数、建筑面积
10、、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5)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二)企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 (4)企业验资报告(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30 万元);(5)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6)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文件和任职文件;(7)4 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不少于 1 名)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
11、及养老保险凭证;(8)4 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8(9)相关制度、标准和规程,包括:a、安装维修质量保障体系(企业组织架构、 职责);b、员工的培训制度; c、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验收制度; d、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检修操作规程;e、事故处理应急预案;f、安装 维修服务承诺文件;g、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h、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i、24 小时值班制度;(10)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11)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冲击钻、套丝机、切割机、弯管机、燃气检漏仪、泄漏
12、浓度报警器、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等设备的购买发票或其他资产所有证明文件。(三)特别提示 1、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2、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须先取得市对外贸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 资质受理机关正式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附件资料内容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94、为更好落实服务企业原则,申报材料原件经企业所属区县住建局核验且核验手续齐全的(加盖申
13、报企业、核验机关公章,材料提交人、核验人签名),我局可不再核验原件。4、资质核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5、附件资料应按“ 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 业绩资料” 的顺序装订, 规格为 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6、企业的申报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7、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14、201328 号),建筑业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增项),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再列入申请企业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8、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相关证书的认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公布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为准。七、办理流程101、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2、企业将按要求整理齐全的材料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连同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我局行政服务中心
15、办事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对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经办人同时确认办理结果的接收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3、我局组织审查并通过汕头建设网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4、领取办理结果。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资质证书(仅限升级或增项)到市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将上述资料证件邮寄到我局办事窗口后,我局通过邮寄的方式颁发办理结果。注:对申请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工程资质的,我局须送同级有关部门会审。八、办理时限:法定 60 个工作日,我局承诺 5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和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需须送有关部门会审的时间不计在内)。九、收费标准和依据:无收费。 十、办事窗口地址及咨询和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