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顶岗)实习学生考核评价办法毕业(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是通过现场开放性教育进一步学会做人、做事,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职业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拓展专业知识,培养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实现零距离上岗的重要保证。同时,毕业(顶岗)实习成绩是一门重要专业课成绩,计入第三学年成绩,达到规定成绩后方可毕业。为规范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考核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价机构毕业(顶岗)实习的考核由学院统一领导,实训处宏观监控,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院领导:提出学生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评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时间要求。2、实训处:提出学生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评价总体方案,汇总、分析全院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改正和建议。3、各系部:根据实训处提出的考核评价总方案制定考核评价标准,负责评价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各系要成立专门机构对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组长由系主任或分管实习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顶岗实习专干、指导教师等。二、考核评价方式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参考实训处提出的主要评价指标制定出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学生顶岗实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