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工作职责1、系主任在院长与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系的全面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2、主持制订系年度工作计划及系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3、主持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申请师资引进。5、主持本系学术及教研、工作。制订教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6、配合党、团组织做好教师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7、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调配本系教职工的工作。8、完成主管院长及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教学工作副主任工作职责1、 教学副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工作。分管教学与教研、工作。安排、实施、布置本系教学和教研、工作范围内事务。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