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职责规定系(部)是学院的教学实体,是由相近学科组成的教学行政组织。系(部)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负责本系(部)专业的教学日常工作及其发展与建设。其职责是:1.组织和领导本系(部)各教研室、实验室承担本专业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检查,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2.负责制定、修订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实施。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本系(部)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大纲、并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配合有关系(部)进行大纲的制定、审批、实施工作。4.组织制定和审批学期授课计划,严格检查教学质量。5.审批各教研室选用的教材,组织编写教材和其他教学资料。6.制定本系(部)科研计划,领导本系(部)开展科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活动。7.负责本系(部)人员的安排、聘用和考核、奖励,制定本系(部)人员进修、培训工作计划,审核开课教师,安排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审核,审批教师工作量报表。8.全面负责本系(部)学生德、智、体的发展、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生活管理。审批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