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僱傭型教學助理申請書(範例-由各受理單位依需求修改) 說明: 1. 依據本校僱傭型教學助理暨教學獎助生處理要點辦理。2. 修課人數達 70 人(含)以上為原則,教師得申請僱傭型教學助理,補助名額須視審查結果及當學期經費預算而定。補助名額將於開學前後公告於(受理單位)網站。3. 僱傭型教學助理協助教師教學及配合學校開課時間,聘僱每次以一學期為限,當學期聘僱期間不得擔任本校其他僱傭型兼任助理。4. 僱傭型教學助理需為本校大學部高年級(大三(含)以上)或研究所之全時學生。5. 獲此項補助之教師,該課程授課時數合計不適用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第四點第四款之
2、規定。6. 受理單位:(通識及跨域課程向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校共同課程向共同教育委員會各組申請,師資培育職前教育課程向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申請,院級課程向各院申請。)7. 審查項目:8. 每張表格僅適用於申請一門課/班之僱傭型教學助理,如同一門課另一班擬申請,請另填一份表格。一、基本資料課程名稱 開課序號 開課學期 學年度第 學期科目代碼 預估開課人數 約_人組 別 將以審查會前 1 天之選課人數為準。課程類型(請擇一勾選)通識 院級課程普通體育 科學基礎教育學程 系所課程其他:教師姓名 服務單位 職 稱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申請人數(至多 2 名)擬聘助理(第 1 順位 ) 系所年級 學 號加保
3、健保 否 加保(須從目前單位轉出)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自提勞退 否 自提_% (0-6%)目前加保狀態無勞保狀態 在校外單位(公司名:)聘有勞保在校內單位(單位名:)聘有勞保,聘期將於 107 年 3 月 15 日終止。擬聘助理(第 2 順位 ) 系所年級 學 號加保健保 否 加保(須從目前單位轉出)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自提勞退 否 自提_% (0-6%)目前加保狀態無勞保狀態 在校外單位(公司名:)聘有勞保。在校內單位(單位名:)聘有勞保,聘期將於 107 年 3 月 15 日終止。教師已確實閱讀並同意下列敘述(請勾選)1. 僱傭型教學助理與學校及指導教師間,有僱傭關係存在;教師須依本校
4、獎助生及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要點及僱傭型教學助理暨獎助生處理要點督導學生執行編號:1062B由受理單位填寫工作,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如未依上述規定,以致有任何涉及教學助理勞動權益之相關糾紛,教師須負一切責任。2. 僱傭型教學助理不得為進用單位直屬主管、單位主管、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配偶或四親等以內血親、三親等以內姻親。3. 獲此項補助之教師,該課程授課時數合計不適用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第四點第四款修課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十人,其該科時數加計百分之十,尾數未達十人以十人計,最多加計百分之百為限之規定。4. 教師應於確認僱傭型教學助理申請通過,且教學助理完成聘任手續後,始得進行
5、工作安排。5.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僱傭型教學助理之聘期為年月至月(給薪及保險期間)。請教師與助理依上開時程妥善協調本學期工作安排。申請教師簽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二、課程需求課程大綱( 內 容 應 至 少 包 含 教 學 目 標 、 每 週 教 學 進 度 、 教 學 方 法 、 書 目 資 料 及 作 業 規 劃 )特殊教學活動規劃與設計三、教學助理工作規劃工作時間、薪水與場所月薪 4000 元* 每月工作時數以 28 小時為上限,且平均後每小時薪資不得低於行政院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 每月需繳出勤時數紀錄表至( 各受理單位),俾憑辦理各月薪資核銷。工作場所教學助理工作項目 說明準備教材、教具與備課共_次,每次_分鐘,請說明教學助理工作內容:策劃、安排與執行參訪演講成果展專題競賽等活動共_場,請說明教學助理工作內容:帶領課內小組討論共_次,每次_分鐘,請說明教學助理工作內容:提供課業諮詢與輔導線上諮詢與輔導(含 Moodle、Email 等)固定 Office Hour(共_次,每次_分鐘)其他諮詢與輔導方式:_請說明教學助理工作內容:批改作業或試卷作業(共_次,每次_份)報告(共_次,每次_份)試卷(共_次,每次_份)課堂管理登記出缺席 督導學生安全 器材維護與管理其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