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表项 目 名 称 :木制家具生产线喷漆房位置变动、环保设施改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5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木制家具生产线喷漆房位置变动、环保设施改变项目建设单位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孟素英 联 系 人 方兴华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工业园,泰祥西街以北,恒兴路以西联系电话 13305367276 传 真 邮政编码 261000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工业园,泰祥西街以北,恒兴路以西,潍坊利鑫 钢木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立项审批部
2、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C3360占地面积(平方米 ) 2450绿化面积(平方米) 利用厂区现有绿化面积 200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 年 9 月一、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2016 年 11 月办理了“年产 20 万件(套)钢制、木制家具迁建项目”环评手续,批准文号潍城环审字2016011 号。现有钢制家具生产线 1 条,木制家具生产线 1 条,目前具有年产 20 万件(套)钢制、木制
3、家具的生产能力,其中钢制家具(桌子、椅子)15 万件(套) ,木制家具(桌子、椅子)5 万件(套) 。企业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存储需求,原喷漆车间变更为仓库,喷漆房拟挪至东侧生产车间内,同时,喷漆和烘干废气处理措施拟由活性炭吸附变为喷淋塔+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为了处理好运营过程中环境污染等问题,需分析评价该项目在年产 20 万件(套)钢制、木制家具的生产规模下,喷漆房位置改变、环保处理设施更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原辅材料、产品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仅对喷漆房位置、环保处理设施进行改变。2、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24 修订);(2) 中华人民共
4、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7) 国发200539 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9) 国家环保局 HJ2.1-2016、HJ2.2-2008、HJ/T2.3-9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 及 HJ2.
5、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0) 鲁环函2012263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 ;(11)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2) 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工业园,泰祥西街以北,恒兴路以西,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厂区项目北邻潍坊步云木梯有限公司,东邻恒兴路,西邻规潍坊华艺机械制造公司,南邻泰祥西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该项目所在厂区整体呈长方形,利用厂区在南侧的一个大门,作为项目运输和人流的主要
6、出入口。厂区北侧自西向东分别布置喷塑车间、钢制车间,其他部分由一条南北道路分为东西两部分,其中西半部分自南向北依次布置办公室和木材加工车间、仓库,东半部分自南向北依次布置仓库、仓库、喷漆车间、办公室和附属用房、仓库。本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图 2。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2450 平方米,总投资为 50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表 1 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1 主体工程 喷漆车间 1F,轻钢结构 建筑面积 1000m22 储运工程 仓库 2 处,轻钢结构 建筑面积 1200m23 辅助工程 办公室、附房 2 处,轻钢结构 建筑面积 250m2
7、生活污水 化粪池 30m34 环保工程废气 引风机、喷淋塔+UV 光 达标排放- 3 -解催化氧化处理系统+15m 排气筒、强化厂区绿化等噪声 减震垫、消声器等 集中收集、定点放置 环卫部门清理、外 售固废利用现有危废库 妥善处置该项目主要为喷漆房位置、环保处理设施发生变化,其他未变。四、主要设备及原材料1、设备原有生产线设备不变,新增设备见表 2 所示。表 2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1 UV 光氧催化装置 / 12 喷淋塔 / 12、原辅材料及能源生产线所用原辅材料和用量均未变化。五、公用工程5.1 给排水给水: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排水:排水
8、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潍城区雨水管网。5.2 供电工程厂区配套设置 1 台 S11 变压器及相应的控制设备,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式,厂区内供电采用电缆,由变电站放射式直埋入各车间。厂区内其他建筑供电根据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布置。5.3 供热工程冬季采暖、喷漆后烘干用热采用电加热。六、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主要对喷漆房位置、环保设施进行改变,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七、环保政策、选址等的符合性7.1“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 4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 号文
9、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 三线一单 ” 规定,本项目符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分析见表 3。表 3 该项目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 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周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能达到潍城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在建设阶段及生产运行阶段,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合理分配,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负面清单
10、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C3360,不属于潍城区环境优化准入区负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 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三线一单” 规定的要求。7.2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
11、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文本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7.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工业园,泰祥西街以北,恒兴路以西,符合潍坊市潍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
12、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5 -八、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无需新增劳动人员,由现有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运行,采用白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全年工作 2400 小时。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5 万元,流动资金 5 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8%,经济效益较好。固定资产投资中环保投资 5 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削减设备装置的建设和厂区绿化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 1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该项目主要将原喷漆车间变更为仓库,喷漆房
13、挪至东侧生产车间内,同时,喷漆和烘干废气处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变为喷淋塔+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厂区现有工程为“年产 20 万件(套)钢制、木制家具迁建项目” ,环评报告书批准文号潍城环审字2016 011 号。目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喷漆定期更换,预计每年更换二次,更换废水量约为 2m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村民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对附近地表水影响甚微。2、废气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钢材下料切割的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抛丸产生的粉尘、静电喷塑粉尘、固化烘干有机废气、木板裁
14、板、分解、打磨砂光粉尘、拼板压胶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等,分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烟尘经过移动式旱烟净化机净化后通过引风机引出车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周界浓度 1.0 mg/m的标准要求;下料、切割、打磨、机加工过程产生粉尘属无组织排放,经加强管理,强化厂区绿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周界浓度 1.0 mg/m的标准要求。木板裁板、分解、打磨砂光粉尘,项目在每台设备上产尘点处均安装吸尘罩,由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
15、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喷涂过程中过喷的粉尘收集后采用滤芯双级分离过滤器后通- 6 -过 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 2 中的标准限值(10mg/m 3)的要求。项目静电喷涂后加热固化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UV 光氧催化系统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非甲烷总烃 120mg/m3 的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 3)的要
16、求。3、固废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产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不外排;静电喷涂设备配套回收装置回收的粉尘回收利用;喷漆、补漆过程中产生的漆桶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不外排;废过滤棉纱、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焊接废渣、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堆放固废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4、噪声
17、现有工程切割机、抛丸机、砂光机等木工加工设备以及各风机等在运行时均会产生较大噪声。其噪声功率级在 75-95dB(A)之间。设备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经以上措施后现有工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化等):一、地理位置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东与青岛、烟台接壤,西和淄博、东营相连,南邻临沂、日照,北濒渤海莱州湾,居于半岛城市群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
18、 1181012038,北纬32423716。潍城区位于潍坊市中部,胶济铁路两侧。东隔白浪河与奎文区、坊子区为邻,西北与寿光市、西南与昌乐县毗连,北与寒亭区接壤。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工业园,泰祥西街以北,恒兴路以西,潍坊利鑫钢木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二、地形、地貌、地质潍城区地势南高北低,东北部地势平坦。潍城区地势平坦,土壤多为褐土。位于我国东部华夏第二隆起带与第二沉降带的衔接部位,地层发育以新生界玄武岩及各种松散沉积物为主。潍城矿产资源丰富,膨润土蕴藏量达 100 万吨以上,蓝宝石资源具有很高的开采、加工价
19、值。该项目所在区域为 7 度烈度区,该项目内所有建筑物均按 7 度设防建设。该项目地处平原地带,区域内地势平坦,区内无其它特殊地貌形态,无大型建筑物,易于施工建设,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三、气候、气象潍坊市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温暖而干燥,风大雨少,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雨雪。据近十年气象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为 12.7,极端最低气温为-17.2,极端最高气温为 40.7,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4%,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508.7 小时,最大积雪深度为 20cm,年平均降雨量为 536.5mm。全年盛行南风,频率为 15%,年平均风速为 3.7m/s,春、夏、秋、冬四季盛行风向均为
20、偏南风。从气候气象条件来看,项目建设地点不会对工程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8 -四、水文项目附近的主要河流为白浪河,白浪河发源于潍坊市昌乐县,由南向北流经潍坊市市区,入渤海莱州湾,全长 127 公里,流域面积 1203 平方公里。项目所在区域内含水层均属浅层地下水,其埋藏条件、空隙条件、空隙性质分为砂砾石空隙含水层、岩基风化裂隙潜水层和土夹钙质结核空隙潜水层三类。厂址附近为砂砾石空隙含水层,埋深一般在 18 米之间,其透水、富水性能良好,为主要含水层。该区域地下水流向为由南向北。五、植被多样性该区域内除野生植物和杂草等自然植被外,主要是人工植被、树木和农作物等。该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综上,从地质
21、、水文、气象等条件来看,对工程建设无不利影响。评价区内无风景名胜区、无自然保护区。- 9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依据 2018 年 4 月份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例行监测统计结果,潍城区政府监测点环境空气中 PM2.5、PM 10、SO 2、NO 224 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072mg/m3、0.103mg/m 3、0.031mg/m 3、0.042mg/m 3,幼特教师范监测点环境空气中PM2.5、 PM10、SO 2、NO 224 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071mg/m3、0.110mg/m 3、
22、0.034mg/m 3、0.046mg/m 3,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来说,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二、水环境白浪河发源于潍坊市昌乐县,流经潍坊市坊子区、潍城区、奎文区和寒亭区,最后经寒亭区央子镇流入渤海莱州湾。全长 127 公里,其中城区段 21.7 公里。2017 年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白浪河上共布设了 7 个监控断面,控制长度 92km,白浪河东贾庄断面柳疃桥断面河段上(这两个断面都在潍坊市污水处理厂之后)。监测结果表明:东贾庄断面( 控制潍坊市城区出水断面)断面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 5、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3.25、12.11、35.10、8.78、1.21mg/L,都能够达到功能区划的类标准( 分别为 2、15、40、10、2.0mg/L)。根据 2017 年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资料,该区域地下水的 pH 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结果分别为 7.60、299mg/L、 1.02mg/L,各监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由此可见,该区域地下水质量状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