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 3 职责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工作。安排单位、生产部、设备处、安全处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有关事项的审核工作。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的最终审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在进行作业前,先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2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在进行作业前,认真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大班长批准后,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和技术交底。 4.3 设备处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4.4 安全处、设备处、生产部等职能部门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5 特别危险有害的有限空间作业项目,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副总审批签字,方可执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