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编 号:SDTASJ2018-0012-00招 标 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公章)日 期:二零一八年一月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669206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2.1 总则 .42.2 磋商文件 .9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 标保证金 .12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 .17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2、间、唱价 时间以及地点 .182.6 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29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84.1 签订合同 .384.2 追加合同金额 .384.3 质量与验收 .384.4 合同主要条款 .39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25.1 服务期限 .425.2 服务地点 .425.3 服务成果验收 .425.4 质量要求 .425.5 后续服务 .4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36.1 项目说明 .43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87.1 报价文件
3、 .497.2 商务文件 .547.3 技术文件 .71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669206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受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SDTASJ2018-0012-002、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3、项目内容:项目位于泰山大街以南,京沪高速以北,长城路以西,京沪高铁以东。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高铁
4、新区由高铁核心区、高铁南片区两部分组成,泮河活力走廊、开元河生态走廊项目贯穿其中。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文件、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以及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设计方案等为基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确保其内容的深度及广度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需要,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 齐全。4、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4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三星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
5、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磋商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18年01月11日起至2018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7.3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界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216室)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
6、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669206;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6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
7、购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电话/传真:0538-8563979联系人:张工网址: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项目经理:刘建军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界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E-mail:电话/传真:0538-8669206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11、附件:磋商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66920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
8、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磋商,供 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4 标段名称 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
9、评估工程5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泰山大街以南,京沪高速以北,长城路以西,京沪高铁以东。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高铁新区由高铁核心区、高铁南片区两部分组成,泮河活力走廊、开元河生态走廊项目贯穿其中。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文件、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以及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 方案等为基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确保其内容的深度及广度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需要,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 齐全。6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4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
10、无效。7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三星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详见供应商须知2.4.1证明材料清单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669206和情况说明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11、 2018年01月18日11时00分前。11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17时00分。1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
12、中心分公司 5、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虎山东路分理处(跨行转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6、账号:3705 0169 6408 0000 0011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669206 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同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19 响应文件装订 胶装,包含报价
13、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否则报价无效。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1 递交响应文件时 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6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669206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3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时30分;磋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24 响
14、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5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6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28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0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报告编制完成提交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经相关部门批复后五日内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32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15、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 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有效批文。35 履
16、约保证金 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次日上午12:00前按照成交金额的10% 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成交资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669206格。工程竣工结算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将担保金无息返还成交单位。账户名称: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号:376710100100226692开户行:兴业银行泰安分行财务电话: 0538-8561300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1.2.2供应商:
17、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8、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项目名
19、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669206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
20、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磋商文件中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
21、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项目名称:泰安高铁新区区域性水土保持评价评估工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22、9 联系电话:0538-8669206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 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
23、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 现上述情形,采 购人向财 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 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 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磋商文件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